有关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
看了《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后,我在毛姆相关资料中发现了这本书。
此前看完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再看他的论述集,感觉就像舞台上和舞台下一般,让小说作品中如演员般展现的博尔赫斯重新变回了生活中的博尔赫斯,和你谈创作时的遇到的种种,困难啊,灵感啊,所思所想啊等等。看这本《毛姆读书随笔》也是类似,毛姆这次终于不是用“我”来隐藏自己了,书中的我确确实实就是毛姆本人了。
看了《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后,我在毛姆相关资料中发现了这本书。
此前看完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再看他的论述集,感觉就像舞台上和舞台下一般,让小说作品中如演员般展现的博尔赫斯重新变回了生活中的博尔赫斯,和你谈创作时的遇到的种种,困难啊,灵感啊,所思所想啊等等。看这本《毛姆读书随笔》也是类似,毛姆这次终于不是用“我”来隐藏自己了,书中的我确确实实就是毛姆本人了。
就阅读体验来说,《月亮和六便士》优于《刀锋》。
可能是阅读环境的关系吧,昨晚打理好杂事,在床上打开《月亮和六便士》,决定看到十一点就睡觉。结果在十一点时,我判断了一下剩余的部分,决定当夜看完它。
这次一开始我就看得比较认真,所以比较快地走入了剧情吧,阅读的过程中有种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快点把手头这一页翻过去的想法,但也明白手中的这一页也非常精彩,不容怠慢。此前看《刀锋》有种挑拣着、跳跃着看的感觉,而《月亮和六便士》没有给我这种感觉,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本书的整体进入了我的记忆。
先来说说我与这本书的机缘吧。高中时代便看到有人推荐,因为毛姆这个名字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名家,就入了我的待读书目,而去图书馆却借不到,电子书不知下载没下载总之没看……
直到前些日子小说课上提到毛姆,提到他的《刀锋》、《月亮和六便士》,而我顺手再次翻了一下评论,大致还是偏优的,便决定去图书馆借来了。一周前本就已经开始看了几页,却耽搁了好久,一方面是被杂事占了道,另一方面是打开一部长篇需要勇气吧(虽然这本书算不上太长吧),本来还想继续置后,但觉得总是得看的嘛,就再次打开了。
先简单说一下我遇见这本书的契机吧——这本书是刘慈欣推荐的,一并推荐的还有《宇宙最初三分钟》。
我在图书馆查询的时候,发现只能找到前者,并找不到后者。看了这本书的序言,发现那本书应该就叫《最初三分钟》,而且还是和这本书不是同一个人写的。以后有机会我也会把那本书借来看一看的。不同的作者,我想会给我不同的感受吧。
从民科讲起吧,数分老师提到过两种证明,一种是局部都是对的,但是整体什么都没说,这种基本上是学过数学的人;另外一种是连局部都不“连续”,证明处处有问题,那种就真的是看都不能看了。接着他又说了一句话:“在大学学四年数学,你可能证不出什么,但你知道你证不出什么。”深以为然,与君共勉。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却自以为什么都知道。
此前我对幻想类的文章大致有两大块的划分,奇幻与科幻。两者的差别主要是有无科学性的描述或解释。
魔法、精灵、虚构的世界这类元素一旦出现,便会被我归于奇幻,而科幻更多的与物理等科学学科相关,飞船、人工智能是经常出现的词汇。其实这种贴标签的方式无非是方便人对事物归类,降低思考时的难度罢了,不过一旦贴上了这个标签,阅读时的心态就会发生改变。比如一本书先被认定为科幻作品,在文中若是时常不加解释地引入一些超现实的设定,或者只是套了一个科幻的壳讲得都是非科幻的内容,总会让我稍有些别扭,如果故事不能成功吸引我的话,往往会成为一个让我心里不太舒服的点。举个例子,随随便便超个光速的科幻还是会让我在心里咯噔一下的。
“死亡可能是一道门,逝去并不是终结,而是超越,走向下一程。”
先说一个脑洞吧,逝者离开世界是因为他们的时间耗尽,而耗尽的瞬间时间将会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们会成为更高维度的一种生物,在四维空间里活着,因为维度差距,他们可以看到我们,就像我们能看到一张纸上的故事,而我们却看不见他们。所以从我们观察的角度看,他们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实际上,他们在更高的维度注视着我们。只有当我们的时间耗尽的时候,才能升入更高的维度,再次与他们相逢。
我承认,我在看《入殓师》中负责火化的大爷说出这句话时,脑内就是以上的想法,虽然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着。
“我作为看门人,在这里送走了很多人。说着, 路上小心,总会再见的。”
灵魂是孤独的,人去寻求摆脱孤独的办法,于是有了爱。
人爱,是渴望被爱,被爱者只是爱人者自己的另一个化身。
在书中“爱,人类生存的问题”一节中提到,人的理性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意识到世界无限的可能性和自己寿命的有限性,因此感到一种深深的孤独与寂寞感,孤独与寂寞让人焦虑,人需要迫切地去消除这种寂寞,狂欢、从众、创造,都无法完全解决,而爱成了最终的解决办法。
用我说说里的话说就是:瑰丽的小说笔法写就的科普故事,融入了忧伤与神圣。
本来也想为这本书单独写一篇书评,但是想想可写的点不多,就在这里写吧。首先,这是一本科普书,讲得是人们确定经度的历程,具体来说,讲得是约翰·哈里森的经历。故事不剧透,只说说我想到的吧。
又是读周国平呢,虽然发现这本书的背景是搜《人生的智慧》和周国平的关系时(因为感觉好多话语似曾相识,觉得周国平也说过类似的话)。
一个帖子里,《人生的智慧》的译者韦启昌批周国平《岁月的性情》哪里不好哪里不好,然而文章太长不看,我反倒是忽然发现了周国平还有这本书,一查原来是自传,以前就对他的作品很有兴趣,遇见自传怎能放过?马上去图书馆借来,马不停蹄地阅读完毕,不同的内容,同样的酸爽。这算是机缘巧合吧,韦启昌的批反倒让我主动去看了这本书,我该是恨他还是爱他呢?
P.s.以下的话有周国平脑残粉的嫌疑,我深知一脑残粉顶十黑,所以大家谨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