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其内涵而非主义‖考夫曼《存在主义》
这本书的全名叫《存在主义: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到萨特》,是我在图书馆偶然发现的,当时冲着陈鼓应老师的翻译,也想着“存在主义”这个名词在耳边绕了许久却始终不知其意,便随手借来了。直到假期开始才有时间翻阅。整体感觉不错,先是综述,然后是各代表人物的作品节选。有耳闻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尼采、萨特、加缪,也有没听闻的齐克果(克尔凯郭尔)、雅斯培等。
存在主义(英语:Existentialism),是一个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它认为人存在的意义是无法经由理性思考而得到答案的,以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经验。
其最突出的命题是:世界没有终极的目标;人们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隐隐约约而有敌意的世界中;人们选择而且无法避免选择他们的品格、目标和观点;不选择就是一种选择,即是选择了“不选择”;世界和我们的处境的真相最清楚地反映在茫然的心理不安或恐惧的瞬间。
上来依旧偷懒放wiki内容,不过我想光是看上面一段文字,想必依旧对存在主义没什么概念。我在阅读这本书之前,大致就处于这种光看百科一脸懵逼的状态吧。看完之后,依旧不敢说自己对存在主义有了多少了解,我想下文依旧还是与往常的“闲想”一样,仅仅说说我眼中的存在主义与相应的感受吧。
最初对“存在主义”有好感,是因为它注重个人本身选择对自己的塑造。寻找人生的意义一直是哲学议题,在现阶段,我给出的答案(或许结合了存在主义)是,人生本没有意义,人生下来首先是一种存在,结局是注定的(死),而人生过程中人的不断选择以及选择给人带来的人生经历是人生的意义所在。为什么重点是选择,因为我认为,人区别于其他生物,重要的一点,便是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选择。
当然这个前提很容易受到质疑,决定论说人没有自由意志,看似自由的选择其实都源于此前的原因;生物学家会觉得人的选择和普通生物一样也不过是出于本能罢了,只是有个意识在欺骗自己;社会学家会觉得人的选择不过是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产物,外在的各类影视文学作品早已对人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
然而作为一个向往自由的人,我还是对人的自由选择权利有一种朴素的信仰,即使只是因为人自己的局限才误以为人是自由的。于是我会十分注重人的选择权,有时甚至认为,选择的权利会比选择的结果更为重要。
对存在主义者而言,选择是自由的,但作出选择是需要承载起相应的责任的。放弃自己的选择权,随波逐流,最后反过来抱怨自己怀才不遇与社会不公待人,在我看来,是不可取的。“不选择”即是一种选择,同样需要担负起责任,人是身处于社会的,没有无本万利的买卖,我们面临一个又一个的选择,这一个个选择决定了我们未来的道路,也决定了我们本身。在书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地下室手记》的节选中,作者以第一视角展现了一个分明厌恶奢靡与平庸而又甘于奢靡与平庸的形象。这样的境遇在存在主义者眼中看来,不能仅仅归咎于社会的不公、人世的艰难,主人公本身也需要对此负责,他的堕落源于他的懦弱,他的懦弱也是他选择的结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略如此。
去诟病一个失意之人,真的合适吗?私以为,两者并不矛盾。单说“人蠢不能怪社会”可能有点过,但把自己的落魄一股脑儿归结于他人,显然是不明智的,这似乎把自己的命运交由他人手中,因为他人的失手而使得自己命运凄惨,这本身就低估了自己的选择权。或许有人说,有些人的确不断地奋斗,却依旧碰壁、失意,这难道不是社会的不公吗?最可怜的境地是没有选择,所以我始终强调要赋予人选择的权利,而若在已有选择能力的情况下,人就必须对自己负责了。
那么下一个问题,如何选择?萨特举了一个例子:一名男子,可以选择在家照料母亲,也可以选择远赴前线为国作战。这是一个家与国之间的选择,该怎么办呢?存在主义者并不负责给出答案,他们只是认可,两种选择都有其理由,都值得被认可。我想其实并不需要一个普适的“选择道德标准”,不同人的人生不同,看重的东西不同,是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定论的。这也就是我上文所言的,“选择权重于选择”。
存在主义当然不仅仅讨论选择的问题(只是我再次在这个问题上长篇大论罢了),它肯定个人想法的重要性,强调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这点和对选择结果的评判相连。还有一个我很欣赏的点是,在一个人死亡之前,并不给人下定论。好比一幅画,在最后一笔完成之前,是不能下评判说画得如何的。“点睛之笔”或许会在最后一刻出现,“功亏一篑”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人活着,似乎就有“无限”的可能性。当然这里的“无限”可能还是不太合适,不妨改成“很多”吧。人生的可能性可能随着人的成长,过往选择的增多,变得有所减少,但却不会变成一条路走到黑。人随时可以突破本能,做出出乎意料之举,我想这点,才是人生不确定性的魅力所在吧。
这种“做出乎意料之事”的想法(不妨称之为一种“冲动”吧),其实在《地下室手记》第一部分主人公的独白中便有提到:
确确实实说,他真正想保存的东西正是他虚妄的梦,是他最粗卑的愚想,以便向他自己证明——好像真有必要似的——人终究是人而不是钢琴键。
因为不论外在情况如何,它(人的这种任性)为我们保存了最珍贵最紧要的东西——即是,我们的人格,我们的个性。
不得不说,《地下室手记》的主人公虽然行为可鄙,但是在思想层面实际上是非常明晓而有见地的。然而正是这种所想与所为的矛盾,更凸显了它的懦弱与卑微。精神上的觉醒是很难的,而已觉醒却毫无作为,才是最为令人痛心的。
说到存在主义,必然会提起尼采,他虽然不能算是一个严格的存在主义者,但是他扛起了存在主义精神的大旗。“酒神精神”、“冲创意志”,这些词汇的内核与存在主义的内涵是有照应之处的,这样让我自然地从对尼采的喜爱转到对存在主义的肯定。存在主义在我眼中,仿佛是一支抗争命运的强心剂,它承认人的悲剧性,却仍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它勇敢地前进,却仍重视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它把人生看作一件艺术品,每一次选择都是为其添墨加彩。至少在目前,我想可以由它来指导我前进的方向。
然而,唯一让我觉得别扭的,是“存在主义”名称里带着一个“主义”。其实“主义”本是一个中性词,只是表达一种想法,但因时常被人用于相互攻讦(如说出对方是个“XX主义者”,基本便有带贬义的含义),让“存在主义”也时常会处于被“批判”的境地。不过,就这本书的介绍,和我个人的认知,即使在存在主义者内部,也有很多种矛盾与不契合的想法,有信基督教的,也有无神论的,有学院风的,也有个人向的,可以说,存在主义不过是一个方便概括的统称罢了,将其看成一个学派,一种力量,还是不太合适的。于是我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喜爱“存在主义”的内涵,而不必自称一个“存在主义者”了。而像那种见一个就扣上“存在主义帽子”,想批判一番的行为(比如和人日常讨论里鲁迅就时常中枪),我也是不认同的。不妨套用存在主义本身的含义,当存在主义还在发展之时,如一个人还未步入死神之怀,何必要先对它盖棺定论呢?做出自己的选择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