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说一下我遇见这本书的契机吧——这本书是刘慈欣推荐的,一并推荐的还有《宇宙最初三分钟》。

  我在图书馆查询的时候,发现只能找到前者,并找不到后者。看了这本书的序言,发现那本书应该就叫《最初三分钟》,而且还是和这本书不是同一个人写的。以后有机会我也会把那本书借来看一看的。不同的作者,我想会给我不同的感受吧。

  从民科讲起吧,数分老师提到过两种证明,一种是局部都是对的,但是整体什么都没说,这种基本上是学过数学的人;另外一种是连局部都不“连续”,证明处处有问题,那种就真的是看都不能看了。接着他又说了一句话:“在大学学四年数学,你可能证不出什么,但你知道你证不出什么。”深以为然,与君共勉。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却自以为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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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我对幻想类的文章大致有两大块的划分,奇幻与科幻。两者的差别主要是有无科学性的描述或解释。

  魔法、精灵、虚构的世界这类元素一旦出现,便会被我归于奇幻,而科幻更多的与物理等科学学科相关,飞船、人工智能是经常出现的词汇。其实这种贴标签的方式无非是方便人对事物归类,降低思考时的难度罢了,不过一旦贴上了这个标签,阅读时的心态就会发生改变。比如一本书先被认定为科幻作品,在文中若是时常不加解释地引入一些超现实的设定,或者只是套了一个科幻的壳讲得都是非科幻的内容,总会让我稍有些别扭,如果故事不能成功吸引我的话,往往会成为一个让我心里不太舒服的点。举个例子,随随便便超个光速的科幻还是会让我在心里咯噔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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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可能是一道门,逝去并不是终结,而是超越,走向下一程。”

  先说一个脑洞吧,逝者离开世界是因为他们的时间耗尽,而耗尽的瞬间时间将会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们会成为更高维度的一种生物,在四维空间里活着,因为维度差距,他们可以看到我们,就像我们能看到一张纸上的故事,而我们却看不见他们。所以从我们观察的角度看,他们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实际上,他们在更高的维度注视着我们。只有当我们的时间耗尽的时候,才能升入更高的维度,再次与他们相逢。

  我承认,我在看《入殓师》中负责火化的大爷说出这句话时,脑内就是以上的想法,虽然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着。

  “我作为看门人,在这里送走了很多人。说着, 路上小心,总会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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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是孤独的,人去寻求摆脱孤独的办法,于是有了爱。

  人爱,是渴望被爱,被爱者只是爱人者自己的另一个化身。

  在书中“爱,人类生存的问题”一节中提到,人的理性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意识到世界无限的可能性和自己寿命的有限性,因此感到一种深深的孤独与寂寞感,孤独与寂寞让人焦虑,人需要迫切地去消除这种寂寞,狂欢、从众、创造,都无法完全解决,而爱成了最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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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我说说里的话说就是:瑰丽的小说笔法写就的科普故事,融入了忧伤与神圣。

  本来也想为这本书单独写一篇书评,但是想想可写的点不多,就在这里写吧。首先,这是一本科普书,讲得是人们确定经度的历程,具体来说,讲得是约翰·哈里森的经历。故事不剧透,只说说我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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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读周国平呢,虽然发现这本书的背景是搜《人生的智慧》和周国平的关系时(因为感觉好多话语似曾相识,觉得周国平也说过类似的话)。

  一个帖子里,《人生的智慧》的译者韦启昌批周国平《岁月的性情》哪里不好哪里不好,然而文章太长不看,我反倒是忽然发现了周国平还有这本书,一查原来是自传,以前就对他的作品很有兴趣,遇见自传怎能放过?马上去图书馆借来,马不停蹄地阅读完毕,不同的内容,同样的酸爽。这算是机缘巧合吧,韦启昌的批反倒让我主动去看了这本书,我该是恨他还是爱他呢?

  P.s.以下的话有周国平脑残粉的嫌疑,我深知一脑残粉顶十黑,所以大家谨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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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是从周国平的书上看到叔本华这个名字的,当时可以说是从未听闻,可是看周国平一再地提及他,便对他稍微有点在意了。

  查了一下资料,大致知道是一个偏悲观的哲学家。后来看了周国平谈尼采的书,对尼采的哲学钦佩而近乎崇拜,心中几乎认为尼采是实现我心中理想的先驱,而尼采的经历中,叔本华这个名字再次出现,尼采是在大学时期,看到了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叔本华在尼采哲学中起了不可小觑的作用,这让我对叔本华越发感兴趣。在《哲学的故事》中,我第一次正式遇见了叔本华,一句“人生就像一个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不断交替”虽然文艺,却让我如同吃到老鼠屎一般,对叔本华的哲学起了反感之意。看完《哲学的故事》中讲叔本华和尼采的部分后,我心中是支持尼采的从无意义、巨大的悲观中赋予自己强力意志的观点的,而对叔本华纯悲观的态度嗤之以鼻。这一切是我阅读《人生的智慧》的背景,我想有必要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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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A :2013.9.5 13:45 看完第一部分时写下的

  果然,《复活》还是可以称得上是名著的,即使在我现今只看了第一部的情况下,与《巴黎圣母院》不同,它同很简略的语言讲述了过去,让我马上便对故事了解了大概。它的简略甚至是在我眼中属于“流水账”级别的。看书中很多情节都可以大展笔墨写若干章,娓娓道来是我常见的名著风格,并在自己的小说中也尝试运用。它可以让文章很丰满,缺点是开始情节拖沓,连我自己都会急着去写后面,但《复活》用较少的字数来铺垫背景,反倒是给了我另一种选择:不必纠结于流水账时的文字亵渎文段,不同的详略有不用的风采,当然不同人也有不同的写作风格,与《巴》想必我更喜欢《复》,或许是它的叙述方法更适合我的胃口吧。

  ↑讲如此之多,对内容却毫不涉及,恐怕是上万字码字之后的后遗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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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早上看到沃玛写了本小书《发呆改变世界》,突然点燃了远方与当下 这篇文章里已然颓唐的心。写书当然可以成为理想生活的新元素,更何况我已有了两个颇有发言权的话题:旅居和驻京办美食。曾经我自认为是一个体验派,感受美好的瞬间而不在意有形的记录。此时的文字也并非记录,而是对过去的重述,同时结合当下的思考。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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